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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一乡政府毁青征地 或涉刑事犯罪

2016-08-29 13:33: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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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网讯:近日,河南省洛宁县涧口乡涧口村村民反映,在没有出示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由涧口乡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以修路为由将该村近百亩耕地强行征占,其中部分耕地上即将成熟的玉米被毁坏一空,媒体在调查过程中遭洛宁县政府及国土局互相推诿,至今无人对此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无合法征地手续,此举涉嫌刑事犯罪。

(村民提供的视频截图)

8月25日,在洛宁县涧口乡本网见到了反映此事的部分村民,其中卫先生介绍:在今年的的6月5日,涧口乡乡长赵旭阳、副乡长韦石头带领一众社会闲杂人员(手持钢管、木棒等器械)在我村八组的耕地上进行放线,并动用挖掘机将地里的玉米给强行铲除,组里面的村民得到消息后急忙赶到现场进行阻拦,要求对方出具相关手续,谁知对方蛮不讲理,并仗着人多对前来阻拦的村民进行恐吓和殴打。过了几天,对方拿出一份河南省发改委文件《豫发改工业[2012]2073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来充当征地手续,但该文件仅仅是发改委关于我县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规划,并不能代替征地手续。

(村民提供的视频截图)

2016年7月16日,这群人卷土重来,又来到我村六组,用挖掘机将地里面的二十多亩果树、玉米苗给铲除,村民们上前阻拦,本对方强行拉走。

2016年7月24日,赵旭阳、韦石头又带着二十多人到我村六组的地里挖排水沟,村民们上前阻拦,遭到了对方的辱骂和威胁,并扬言:打死一人最多赔几十万,谁阻拦就将谁就地打死!在争执中,我村村民卫留武的母亲被气的住进了医院。

2016年8月2日下午,赵旭阳、韦石头带领涧口村村干部来到八组的地里,用秸秆还田机将地里面的五六亩玉米地给毁坏,村干部们见组员上来阻拦就开车离开了现场。

2016年8月8日中午,赵旭阳、韦石头带领涧口村村干部来到八组地里进行强行施工,并在田地上铺满了铺路用的石子,以李大钊为首的社会闲杂人员六十余人,携带有木棒等器械参与其中。我村村民卫军治上前阻拦时遭到对方殴打,这次被毁坏的庄稼有将近十亩。

卫先生说:“据我们所知,目前所占的田地属于国务院于1996年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也是高产水浇试验田,田地旁边曾经立有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比准。

在现场的另一位村民向媒体提供了两段视频,视频中显示,有一辆农用机械车正在粉碎耕地里的玉米。第二段视频中的画面显示,其中一位村民由于阻拦遭到现场手持棍棒不明身份人员的恐吓和殴打。

(洛宁县涧神线延长线修建工程工地现场)

据本网在征地现场了解到,所涉征地施工的项目是“洛宁县涧神线延长线修建工程”。村民刘先生表示,此次征地一没有出示任何的征地手续,二前期也没有看见任何的公告以及补偿方案,此种野蛮粗暴的行为不仅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也给地方政府的形象抹了黑。

“洛宁县涧神线延长线修建工程”项目到底有无征地手续?所毁农田性质如何?本网于8月25日下午来到了洛宁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请示相关领导后表示,此事由县国土资源局收购储备中心程金涛科长负责解释,并表示已经给对方通知过。但当本网来到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后却被告知该中心的程科长并不在单位,无奈之下,媒体只能离开。

法律界宋律师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注释:(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所以此次征地行为如果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合法征地手续,其行为或将涉及刑事。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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