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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健系公司遭追债 董事长曾数次陷于民间借贷官司

2016-12-05 11:29: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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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记者宋向乐)1月9日,有媒体刊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河南豫琦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河南华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健实业有限公司分列公告清单债务人前三位。夺人眼目的是,这三家公司均与河南华健置业有限公司有关联。

华健置业担保的公司均被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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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公司担保人均有河南华健置业

2016年1月9日,公开媒体上刊出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公告显示,债务人河南豫琦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河南华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健实业有限公司所应偿还的本金分别为19999999.41元、20000000.00元及18000000.00元。

其中,河南豫琦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的担保人为秦军、熊南生、河南华建置业有限公司,另外两家公司担保人也均含河南华健置业有限公司(华健置业),其中河南华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还包含熊南生。

华健置业担保的公司均被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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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有关熊南生的个人介绍

熊南生和他的华健置业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华健置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河南省华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华建置业出资控股,河南华健实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汽车经营的河南华健工贸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为江西籍商人熊南生组建或控股。

江西赣商联合总会官方网站介绍熊南生称其“是江西武宁的杰出人士,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奋斗,成为河南省知名企业家,赣商的杰出代表。”

1983年21岁的熊南生被聘为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局“劳协经理部”经理;1986年承包国有物资公司,一举扭亏为盈;1992年组建郑州市首家拥有小汽车经营权的“河南华健工贸有限公司”,出任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组建“河南华健置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8年成立“河南华健汽车租赁修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0年原“河南华健工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省华健实业有限公司”。

同时,称其现任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江西省赣商联合总会副会长、河南省驻豫经贸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大河网记者在河南省工商联网站上查阅,发现熊南生为河南省工商联工商总会副会长。

华健置业担保的公司均被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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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则有关华健置业及熊南生的判决书

数次陷入民间借贷官司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5年9月25日上传的《徐正杰与熊南生、李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熊南生及其代表的华建置业成为被告。

二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称,被告熊南生、李红向原告徐正杰借款6300000元,有借款合同、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为据,故对原告徐正杰要求被告熊南生、李红偿还借款本金63000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而7月13日在金水区法院打的另外一场涉及民间借贷的官司中,被告熊南生及华健置业同样败诉。

金水区法院判决被告熊南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中洲借款240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借款还清为止),支付律师费150000元。

熊南生及相关被告并未以“本案涉及非法集资,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进行辩诉,而是试图在法律框架内来为自己赢取更多利益。

在与徐正杰的官司中,被告辩称1:原、被告未签过借款合同,原告也未向被告交付款项;2、原告主张违约金过高;3、原告主张实现债权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而与刘中州的官司,被告则表示对起诉的本金没有异议,但要求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对超过部分不应支持。

华健置业担保的公司均被追债

华健置业担保的公司均被追债

华健置业并没有专业的官方网站,在企业类网站上也只是留下一个已弃用的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公司的追债会给企业带来何种影响?如何保障民间资本的合法利益?1月14日,大河网记者试图与华健置业及熊南生取得联系,但均以失败告终。华健置业能否度过这个难关?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宋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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