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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远光灯致人死亡,谁需为此承担责任?

2023-06-27 09:05:39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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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某天晚上,无驾驶证的刘某在道路上驾驶二轮摩托车时,由于对向驾驶小型汽车的李某开启了远光灯,导致刘某视线受影响,撞上谭某停放在道路上的农用手扶拖拉机,后刘某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刘某主责,谭某、李某次责。经过刘某家属起诉,法院最终酌定谭某、李某对原告120余万元的合理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

这是一起因远光灯错误使用引发的车祸,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正确使用车辆近、远光灯,不能干扰其他人正常行驶。远光灯是为了夜间行车安全,在没有路灯的道路上,给驾驶员提供足够远的视野。如果被滥用,会变成害人不浅的凶器。需要注意的是,滥用远光灯属于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将会被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谭某、李某究竟应赔偿刘某家属多少费用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本案中,原告的合理损失为120万余元,因此应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原告19.8万元,商业险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后赔付原告14.6万元;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依照责任比例承担,即谭某、李某需要分别承担4495.9元。

使用远光灯,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什么情况下,禁止使用远光灯呢?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2.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3.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4.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被对向车辆的远光灯影响,滥用远光灯的情况也不再少数。那么该如何避免被远光灯影响呢?如果是对面来车直射过来的远光灯,我们可以在行车过程中用余光观察对面车道,进行提前预防。驾驶员也可以适当稍微向右侧头,用余光观察前方道路。

如果是后视镜里反射的后车远光灯,可以调节后视镜,或者适当减速,让他超车先走,避免被其影响视线。在这提醒大家,滥用远光灯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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