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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政入伙指南:省级城市注册 全国可运营

2016-07-28 18:23: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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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时,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不到下午2点半,现场记者席已经基本坐满,电视台的小伙伴们开始连线直播。知道君也是提前到达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

“指导意见”是有关出租车行业宏观发展的一个指导意见,咱们按下不表,今天知道君(微信ID:xjb-jingshier)单说“管理暂行办法”,因为这个被坊间称为“专车新政”的东东,实在是关注度太高,知道君粗略统计,这期间有公开报道的新政即将出台消息就有12次。这也难怪大家会有一种等靴子落地的感觉了。

言归正传,以下全程高能,知道君将献上新政的全部干货!

来,先发一颗定心丸

知道君数了一下,相比于当初挂在网上的新政征求意见稿(对,就是那个引起巨大争议的),核心内容大概有7处修改,知道君先给大家一颗定心丸——

新政对互联网约车给予高度肯定,新政中承认了互联网约车平台以及专车的合法性,为网约车设置了一个新的运营登记种类——“预约出租客运”,这也就等于把网约车纳入了客运管理,但有别于传统出租车的管理。

知道君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不是扼杀新行业,而是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态度。至少你可以理解成,每天在路上跑的专车司机不用再担心自己因为身份不确定被交通管理部门查扣了,赚钱踏实了。

焦点:私家车也允许干网约车了

这是最关键也是普通老百姓最关注的一点,私家车也允许干网约车了。这是一个质的突破,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此后,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重申过这个要求。

知道君发现,今天发布的新政规定,私家车只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一个转换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和驾驶人的申请条件,也交由平台公司制定。具体入伙指南如下——

私家车入伙指南

针对网约车与巡游车不同的运营特点,《管理暂行办法》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设置了相应的许可条件和报废标准。

一是许可方面应当符合三项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在此基础上,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因此,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家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可转化为网约车。

亮点:网约车平台不要求自有车辆

新政还制定了多项条款,引导网络约车向安全、正规的方向发展。很多修改过来的条款,对于那些”滴滴“、“易到”、神州“是利好的。比如不再要求司机和互联网平台签合同、网络平台只需在一地注册就可全国开展服务。我们来看看原文:

《管理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创新网约车管理制度。

一是平台公司许可条件。合理放宽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的轻资产运行特征。

二是平台公司许可程序。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三是驾驶员准入条件。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是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对于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未设定申请人要求,给平台公司集中办理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政策空间。

五是车辆报废管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六是劳动合同管理。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

七是价格机制。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这里面有几点值得单独说说:

●兼职司机会更多了

在新规之台之前,专车一直处于政策法规灰色地带,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一部分公司采取四方协议来操作,也就是说干专车之前,车要注册到一个有运输资质的公司,人要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网约车平台分别再与这两个公司签约。

新规对这方面做了重新规定,司机不需要再与平台签合同,而是鼓励更多适合从事这个行业的合同形式出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认为,这体现了新政鼓励创新的特点,以前的规定会影响从事兼职的专车进入这个行业,这次对这方面放开了。

●在省级城市注册可在全国经营

另外,专车平台也不再需要全国各地注册登记了,根据新规,只要在省级城市一次注册就能全国范围经营。

这两条规定,对共享经济的互联网约车平台来说,给予了更大的便利,注重了这些公司轻资产的特性。

●车辆满60万公里或满8年退出

按照新政,专车车辆不用变更为出租车性质,而是新设立了一个预约出租客运性质,相应的也调整了网约车报废限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60万公里?这个报废里程真的是很给力了,就算是用得比较狠的出租车,开到60万公里也非常费劲吧。所以,这个政策调整对于那些用自己车干专车的人来说,真的是个好消息。

程世东说,这个规定的调整主要还是考虑乘客的安全,为了让运营车辆保持一个良好安全的车况。如果是说车辆状况不够安全了,就退出了,如果你车辆不做运营了,8年以后还能开,那也不影响你自己使用车辆。

●价格市场定,政府可指导

在价格方面,新政对专车的数量和价格都没有从政策上直接给予干预,定价是市场定价。据行业专家分析,对于数量管控、指导订价这类管理内容其实是放开了口子,交给地方政府自行根据情况制定。“有些地方对私家车都有数量管控,怎么会不管控运营车辆呢。”该专家说。

最后,我们再来学习一下新规的总体思路。

一是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明确发展定位,有序发展网约车。

二是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三是规范具体经营行为。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这些基本上是从监管层面提出一些指导意见,知道君看完以后心里踏实多了,感觉对乘客而言,安全上更有保障。

好了,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自从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上述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到现在正式公布,真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现在起,想加入的私家车赶紧去准备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吧~以后乘客坐车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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