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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5月30日起开始报名

2023-05-29 16:30:18 来源:无线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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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石家庄消息(全媒体记者:刘欣)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的申请报名工作,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受理申请。


(资料图片)

一、受理范围

本次公租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记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

、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腾空清退的空置房分布在63个小区共2692套。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A类户型2464套、B类户型172套,C类户型56套。(详见:《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房源明细表》)

三、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温馨提示: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保障房可以买卖”谨防上当受骗!

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市区2023年公租房配租房源明细表

单位:套、元/平方米·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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