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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他和我妻子被捉奸在床,自己跳楼凭啥让我赔84万?”法院:驳回

2023-06-23 04:37:2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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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家住上海的陈某最近有些不开心,他跟李某是一对婚后7年的小夫妻。


(资料图)

7年时间二人并未育有子女,或许是这个原因使得二人的夫妻感情变得越来越淡,有时几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如果继续这个状态走下去等待他们的只有离婚这条路,可最近半年内李某突然变得爱打扮,而且经常出门。陈某一度以为妻子是在暗示自己挽回婚姻,可是试探了几次李某的态度并没有什么转变,这让陈某很郁闷,也很费解。

这天,刚加完班的李某开着车不知道去哪,好友刘某一个电话打了进来,陈刘二人相识多年颇为要好,可电话里刘某却显得有些支支吾吾。

在陈某再三盘问下,刘谋这才道出事情。原来刘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把乘客送到某酒店后刚要驱车离开,猛地看见陈某妻子李某正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有说有笑的进了酒店。

由于陈刘二人关系要好,彼此经常聚会,对陈某妻子自然相当熟识,所以他断定自己不会看错,这才打电话通知陈某。

任何男人都不会接受妻子对自己不忠,陈某听罢猛踩油门直奔酒店而去。到了酒店,刘谋一直等在这里,二人再次确认无误后来到前台,可前台工作人员查询后并没有妻子李某的登记记录。

没办法,陈刘二人只能逐间客房查找。酒店一共七层楼,除了大厅,二楼到四楼是宴会厅和商务会议室,五到七楼才是客房,这样查找范围还能小一些。

到了客房层,陈某让其他友人给李某打去电话,随便说些什么这样可以贴着门听到客房内的声音以此来判定李某在哪间客房。

最后到了七层客房,陈某隐约听到妻子说话声音,而后顺着声音来到718客房门前,认真辨别后确认是李某的声音,陈某怒火中烧,用力砸门并大呼李某名字。

客房内瞬间熄了声,却不见来人开门,陈某只能继续砸门,声音引来楼层经理,经过沟通后,楼层经理打开门,看见只剩内衣遮体的李某,并未见到刘某说的那个男人。

陈某李某这对崩溃边缘的夫妻再算难免的展开了一阵争吵和质问,这时酒店保安透过对讲机惊呼有人坠楼了,李某脸色登时变得惨白。

坠楼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酒店确定,该男子正是与李某开房的赵某。

«——【·以案释法·】——»

事后,死者赵某家人一纸诉状将陈某和刘某以及酒店一起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84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决定驳回原告赵某家人的诉求。

一、死者赵某虽为过错一方,毕竟人已死亡,陈某、刘某以及酒店真的没有一点责任?

赵某家属认为,虽然赵某为过错一方,其死亡原因是迫于陈刘二人的压力无奈选择跳窗逃走导致失足坠楼,陈刘二人与赵某的死亡有直接关系,另外酒店作为经营者理应对客人负有安保责任,但酒店并未尽到安保义务,也要承认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刘某到酒店捉奸,且之前并不知晓通奸男子究竟是谁,陈某在叫门时喊的也是李某的名字;

赵某迫于压力自行选择跳窗而出这才导致失足坠亡,并未受到威胁或者恐吓,完全是自愿行为,因此赵某的坠亡与陈刘二人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酒店作为餐饮客房经营者具有对客人安全负责的责任,死者赵某所在客房的窗户无论是高度还是尺寸皆符合安全标准;

完全可以保障客人在房内正常活动安全,因此在此事件中酒店尽到了保护客人安全的责任,赵某强行破窗而出属死者个人主观意愿,酒店无需承担责任。

二、事件结束后陈李二人必将婚姻破裂,那么李某作为过错一方,离婚时是否可以正常财产分割?

《民法典》表明,我国离婚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二人可以协议离婚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子女、女方或者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婚姻中的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和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中,李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出轨他人,过错明显,除非陈某个人同意否则已经不存在协议离婚。

一旦诉讼离婚,作为过错一方的李某自然不会得到正常的财产分割,法院也会根据陈某的权益做出相应的判决。

成年人的世界绝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我们作为具有自主权的独立个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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